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撤销方保安、定文市四届政协委员资格的决定
(2015年1月13日市四届政协第十五次常委会议通过)
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的相关规定,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撤销方保安、定文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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