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庞赟 通讯员 徐晓明 吴娟)23日上午,在市物价局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上,城区23家商户签订了明码标价责任状,承诺诚信经营。
春节即将来临,为了规范市场价格秩序,促进价格平稳运行,市物价局召集城区商场、超市、出租车公司、酒店等23家经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召开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会。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春节期间,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价格政策与规定,所有商品及服务价格必须与节前保持基本一致。特别是居民生活必需品如粮油、蔬菜、肉禽蛋奶的供应商,不得趁机涨价、哄抬物价。如果有价格违法行为的,物价部门将开出罚单。
在明码标价责任状上,商家们承诺:不强制消费,所有商品和服务项目依法实行明码标价,不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及标价方式欺骗、诱导消费者,外地消费者与本地消费者一视同仁,不搞价格歧视等。
据悉,节日期间,市民若发现商家有价格违法行为的,可以拨打12358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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