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王进、徐功频报道:“真心感谢崇阳县工商局消委会为我们消费者维权!”2日,崇阳县天城镇仪表路1巷村民殷先生得到1090元的话费后,感激地说。
1月5日,殷先生花2350元在崇阳县一营业柜台购买了一部华为P6的手机,销售方承诺一次性送1000元话费。但事后销售方并未兑现承诺,殷先生找了几次,问题一直得不到解决。
最后一次,销售方要求殷先生更换电话号码再送话费;殷先生则称手机号码用了多年,有不少业务联系,不愿意更换号码。为此双方争执不下。
1月29日,殷先生向县工商局消委会投诉。消委会接到投诉后,查看了消费者的购物凭证和营业柜台的销售记录,核实事情属实。经调解,销售方答应兑现承诺,一次送给殷先生话费1090元,并无需更换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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