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见习记者 陈洁)年初是租房的高峰季,很多人都会选择房产中介来获取租房信息。近日有市民向本报反映,中介机构除了中介费还向租房者收取“看房费”,并对这一收费提出质疑。
记者调查:多家中介收取看房费
小陈是今年即将毕业的大学生,目前在城区某单位实习。为了上班方便,不久前她联系中介公司,打算租一间单位附近的房子。
小陈在温泉城区某房屋中介机构询问后,工作人员表示有三处房源符合她的要求,但要先交50元看房费才能带她去看房。小陈对此表示质疑:“房子都没看好,就交看房费,万一没有我想要的房子,这50元钱岂不花得冤枉?”
昨日,记者以租房者身份走访多家房产中介发现,仅有一家中介公司表示看房不需要交钱,其他中介公司均表示要交50元看房费。
“如果房子你看了不租,那我岂不是白跑了,这个看房费其实就是一个跑腿费,一旦达成租房协议的话,可以从中介费中扣除这50元。”一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对于收取看房费如此解释。
部门回应:此收费属市场行为
“看房费”是否符合规定?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市物价局收费科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国物价法规并没有和看房费相关的规定。
市房管局市场科工作人员则表示,根据去年下发的《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放开房地产咨询收费和下放房地产经纪收费管理的通知》,收取看房服务费属市场行为,市民可与房产中介人员自行协商。不过该通知要求,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房地产咨询服务收费和经纪服务收费价目表,价目表应包括服务项目、内容及完成标准、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及支付方式等基本标价要素;一项服务包含多个项目和标准的,应当明确标示每一个项目名称和收费标准,不得混合标价、捆绑标价,代收代付的税、费也应予以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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