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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驾被处罚再次酒驾又被抓 吊销驾证拘留7日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3-17 06:45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程统 通讯员黄争光)一男子酒驾被处罚后,再次酒驾上高速。3月12日,高速巡警查处了这名“牛司机”。

  当日中午,高警咸宁大队在咸宁北收费站开展查处酒后驾车的集中行动。下午3时许,一辆小轿车驶入收费站后,车速缓慢,准备靠边停车。这一幕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遂招呼其到执勤点接受检查,当车辆靠近降下车窗时,发现驾驶员面泛红光,神情恍惚,并闻到一股酒气。民警当即对驾驶员钱某进行酒精测试。

  经酒精测试仪检测,血液酒精浓度为3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钱某自称,酒量很大,平时喝七八两白酒都没问题,中午只喝了一瓶啤酒,还睡了两个多小时才出门,以为驾车没有问题,但是没想到还是被查出来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钱某始终不能出示驾驶证,称遗忘在家中。办案民警按照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进行网上查询比对,又有新的发现:2014年8月24日,钱某因饮酒后驾车被武汉警方查处,暂扣驾驶证6个月。面对证据,钱某承认其驾驶证确因酒驾被武汉警方暂扣六个月,但一直未去参加满分学习和考试,继续违规驾驶车辆。

  该大队依法对钱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拘留7日,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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