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庞赟 通讯员邓文君 罗家洲)从4月1日开始,长江水域咸宁段禁渔三个月,陆水水库、青山水库、富水水库同步实行禁渔。
昨日上午,禁渔启动仪式在嘉鱼县清水沟码头举行,渔政部门与100多位渔民签订了《禁渔工作责任状》,并发放200多份长江禁渔宣传资料。市长江禁渔领导小组带领渔政处工作专班,联合长航公安武汉分局到长江嘉鱼至赤壁江段进行长江禁渔巡江行动。
渔民程刚才表示,每年的4—6月是江鱼繁衍生息的最关键期,休渔是为了保证渔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渔民们将坚决执行禁渔令,不会做捕捞一条鱼,毁了一群鱼的违法事情。
市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工作人员介绍,禁渔期间,我市将加大对属禁渔水域、水产品经销场所和江边餐馆的检查力度,严格查处捕捞、收购、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禁渔期同步执法检查、交叉互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水域及举报案件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妥善安置渔民生产生活,构建和谐渔区秩序,确保禁渔成果。
市民若发现有在禁渔区域非法捕鱼者,可以进行举报。举报电话为:市水产局0715——8255220,市渔政处0715——825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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