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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安两村民私拉电网狩猎 引发森林火灾遭严惩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4-23 07:04:00

孔某和胡某私拉电网狩猎所使用的工具

  咸安大幕乡西山下村村民孔某和胡某私拉高压电网在该村王毛山狩猎,不料通电过程中电路出现短路,引发森林火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孔某潜逃7个月,被咸安森林公安分局抓获,随后胡某主动投案自首。近日,犯失火罪的孔某、胡某分别被咸安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和2年。

  电网狩猎,引发火灾

  2014年1月初,孔某和胡某为了在村里的王毛山上猎捕野生动物,想出“高招”——将细铁丝接到王毛山上,再将升压器与连接到山上的铁丝相连,这样一来,野猪等野生动物只要一接触铁丝,就将触电身亡,他们只要在山下等待电铃响起,便可上山捡野猪了。

  然而,用高压电网狩猎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一方面,对供电线路的安全运行造成危害,对群众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另一方面,地面植被在风的吹动下与带电导线摩擦将产生火花放电,电火花散落在植被上成为火种,极有可能引发火灾。

  尽管如此,唯利是图的孔某和胡某还是在王毛山上安放高压电网。他们从1月20日起开始狩猎,把狩猎时间定在晚上10时许至次日凌晨4时许。连续三天蹲守,孔某和胡某收获了一头野猪和一只麂子。

  1月24日,天气晴好,温度13.9度,森林火险五级,极易燃烧,不幸的事情发生了。

  凌晨4时许,电铃响起,以为是又有野猪落网了,孔某马上起身上山,胡某则在山下接应。待孔某上到山顶,眼前的景象让他不知所措——起火了,而且火势越来越大。孔某缓过神来,但他并没有报警,而是下山与胡某一起潜逃。

  潜逃数月,难逃法网

  最终,这场大火烧了约23小时,经咸安区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队现场勘查,过火面积达6897亩,其中林地1662亩。

  接到该案件后,咸安森林公安分局高度重视,立即前往现场展开侦查。办案民警发现,这场火灾有异常,一般火灾都是从山下往山上烧,而这次却是从山顶往山下烧。

  经过走访调查,民警得知孔某近日曾用电网在山上猎捕野生动物。在孔某借用的房屋里,民警找到了升压器、柴刀、铁丝等物品,而铁丝正是从这里接上山的。

  案发后,有较强反侦查能力的孔某换掉手机号码,为避免暴露身份信息,乘坐客运班车逃到了广东东莞。一时间,孔某销声匿迹。随后,嫌疑人孔某被咸安森林公安列为网上追逃对象。

  2014年8月底,孔某狐狸尾巴终于露出来了。当时,孔某已经在东莞一家工厂上班,因为买保险要登记身份证信息,其行踪瞬间暴露,被东莞警方抓获。8月28日,孔某被咸安森林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然而,孔某却拒不交待任何情况,其亲戚朋友也不断施压,质问警方有何证据证明是孔某用电网狩猎造成的火灾。案件调查一时陷入瓶颈。

  证据确凿,法律严惩

  就在此时,孔某无意中说漏了嘴,还有一个外号叫“水苟”的人也参与了电网狩猎,这成为案件的突破口。民警迅速顺藤摸瓜找到“水苟”的住址,此人是与孔某同村的胡某。最终,隐藏起来的胡某迫于压力,主动投案自首。

  尽管胡某交待了与孔某一起用高压电网狩猎的全过程以及火灾当天的情形、供电部门检测证明孔某与胡某使用的自制升压器最高输出电压可达2万伏、各种人证、物证等证据均指向是由于孔某与胡某用电网狩猎导致火灾,但由于该案没有第一目击证人,让孔某有了辩解的机会。

  为此,民警先后十多次上山勘查,一步步缩小起火点的范围。而后,咸安森林公安分局又聘请国家森林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专家现场勘查,成功锁定起火点(带电导线产生火花后留下了火烧灼的痕迹,这是现场的唯一火源),并出具鉴定书。

  今年3月26日,咸安区人民法院宣判,孔某、胡某均犯失火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和二年。(记者 周阳 通讯员 赵新大 余钊)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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