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 毛亚轩 通讯员 余亚全 陈城)购车遭遇汽车店强卖保险,否则拿不到车辆合格证,以致无法上车牌。近日,家住咸安区的市民高先生遇上了烦心事,最终在工商部门的介入下顺利维权。
今年4月中旬,高先生在城区某汽车店看中一款汽车,购车时一次性付款交了20余万元。但是汽车店销售员却要求他在店内购买保险,否则就不提供车辆合格证。而高先生认为,汽车店的行为是强卖保险,于是拒绝了汽车店的要求,多次要求对方按照购车合同提供车辆合格证无果。一直无法给新车上车牌的高先生,无奈之下拿着购车合同,向咸安区工商局官埠工商所求助。
接到投诉后,工商执法人员立即随高先生来到该汽车店,找到当时的销售人员和汽车店负责人。经调查核实后,工商执法人员认为,汽车店以不在店内买保险为由,拒绝提供车辆合格证的行为,已经侵犯了高先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今年1月5日新施行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该行为属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和使用商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行为,最高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最终,经工商执法人员的调解,汽车店负责人意识到错误,立即为高先生提供了车辆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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