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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部弄丢购房发票 业主办不了房产证求助媒体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07-02 07:27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葛利利 实习生李思源)房子买了4年,业主索要发票缴纳契税却遭楼盘工作人员一再拒绝,原是对方不慎遗失了发票。近日,经本报记者协调,楼盘工作人员协助业主缴纳了契税。

  黄先生是通城人,2011年在咸宁城区某地购买了一套136平米的商品房。今年6月份,在按揭了3年房款后,他想去办理房产证,但开发商开具的收据无效,必须提供正式的发票。于是,黄先生找到楼盘售楼部工作人员索要正式发票。起初,对方爽快地答应了,可之后却不断以各种理由推诿。

  昨日,黄先生向香城都市报求助后,记者与他一起来到该楼盘售楼部。在售楼部的财务室电脑里的不动产发票明细表上显示,黄先生房子的发票早在2011年9月就已经开具出来。最后,楼盘工作人员坦言不慎遗失了发票。经过沟通,昨日上午,售楼部财务人员找出了发票的原始存根,然后委派了工作人员协助黄先生到地税部门办理了契税。

  咸安地税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根据税务管理的有关规定,置业者交了购房款就可以开发票,购房发票丢失不能补开,不过仍有补救办法。假如购房发票是开发商开具,可以到开发商处把电子票记录调出来重新打印,或者把发票存根联复印写上“此件与原件相符”的字样,打印件或复印件加盖该公司的发票专用章,即可作为抵扣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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