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决书下达半年开发商没执行 业主继续讨说法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方达星)房款早已付清,但逾期两年了,还未交房;去年年底,武汉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可到现在,依旧没有结果。7月1日,为了房子问题,咸安的程女士专门从外地辞职返乡讨说法。
2012年7月,程女士借钱筹得近46万元在市区咸宁大道香泉公馆买了一套商品房。合同规定,开发商次年6月交房,但到现在依旧没交房。
“买房就是为了方便儿子上学,现在所有计划全泡汤了,儿子只能在外地借读,我们回到咸宁,只能住在亲戚家里……”谈起房子的事,程女士满肚子火。
此前,为了房子的事,程女士就请假从外地回咸多次,每次回来开销都要上千元。可是,她与开发商多次交涉,一直无果。无奈之下,她向武汉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 (购房合同约定,若发生纠纷,协调无法达成一致,业主可向武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去年11月28日,武汉仲裁委员会下达裁决书:从2013年7月1日起至2014年11月28日,被申请人(开发商)应向申请人(程女士)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以及本案仲裁费共计75367元。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眼见自己有望讨回公道,可令程女士没想到的是,裁决执行拖了半年都没有结果。“如果法律都解决不了问题的话,我还能怎么办?”一时间,程女士不知所措。
7月1日上午,负责程女士裁决执行的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法院在执行裁决过程中,被申请人对裁决有异议,并申请中止和撤销裁决。
该负责人表示,目前,武汉中院已经立案受理。如果武汉中院维持原裁决书,咸宁市中院就可立即执行裁决;反之,程女士就得重新申请仲裁。
对此,程女士表示,无论维权之路有多漫长,都要讨回公道。
2日上午,记者来到香泉公馆售楼部就此事进行采访,但没有开发商负责人对此作出回应。
售楼部工作人员称,该楼盘二、三号楼都出现了延期交房现象(程女士所购房屋在二号楼),不过今年年底,所有商品房都能正式交房,开放商还会赔偿逾期交房违约金给业主。
该售楼部一份张贴在墙壁上的致业主书解释称,延期交房主要源于水电及相关配套设施延误。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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