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郑楼苔报道:通山县纪委监察局以四项措施为抓手,扎实推进安全文明办案,实现了所办案件“零事故”、“零翻供”、“零申诉”。
抓学习教育。把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纳入办案人员培训必修课程,对所有参与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学习。同时,对新进人员专门进行一次办案安全防范教育谈话,上一堂安全防范教育课。
抓制度建设。对办案程序、办案纪律、办案人员和办案场所等方面的目标责任进行细化,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防范制度》等相关制度,为办案安全提供了简便易行、操作性强的制度保障。
抓设施建设。严格按照安全文明办案的“硬件”要求,建成标准化谈话室。谈话室配备了台式电脑、打印机、笔记本电脑等硬件设施,实现了谈话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抓办案纪律。县纪委监察局分管案件工作领导对办案安全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乡镇、县直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和调查组负责人负直接责任,案管人员负监督责任,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办案安全的监督检查,对办案人员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和在办案过程中有涉案人员事故的,视不同情况给予相应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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