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阳县农办隐瞒新增债务,对项目资金监管不力,致使大额项目资金账外循环并造成部分流失。胡典斌作为党组书记,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上月,县委给予胡典斌免职处理,县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近年来,崇阳县委把履行主体责任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认领“责任田”,细化“深耕”举措,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细化权责“不甩手”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主体责任要落实好,首先就必须加强“规矩”方面的顶层设计。
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建设先行。崇阳将主体责任分为党委班子、党委主要负责人、党委其他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明确三级责任,理出各级权责45项。以县委书记杨良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为例,他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管总制度有了,还要有配套机制制度来补充并推进落实。崇阳县每年年初统一印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日志》,要求县“四大家”、各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将履行主体责任的工作情况如实作好记录。年终,每位县委常委和党员副县长带队,分头到各地各单位检查考核责任制落实情况,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一岗双责”。
据统计,去年该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不力,党委班子成员出现违纪违规问题的46家单位负责人进行了诫勉谈话,纪律处分5人;对履职不到位,民主测评结果后三名的3名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工作约谈。
守土尽责“不松手”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近年来,崇阳县委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三责”让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组织确责。去年以来,县委先后13次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问题和对策措施;2次专门召集各乡镇、县直各单位“一把手”召开落实主体责任谈心会。
——领导带头履责。党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时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严格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坚守责任、担当责任,落实分管职责,坚决支持纪委围绕主业履行主责,为纪委“三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解决问题。
——传导压力督责。今年6月,县委出台主体责任督导工作方案:成立15个督导组,分别由书记、县长、副书记、常委、党员副县长带队,每半年至少深入分管(联系)的乡镇、县直单位督促检查一次,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责任落实到位。上半年,县领导督导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先后移交给县纪委相关问题21个,立案10起。
严厉追责“不缩手”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在今年全县第二次财经纪律检查中,发现县医院存在违规发放加班补助等问题。杨胜祖作为党总支书记,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县纪委给予杨胜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桂花林场管理局江泉林场2014年度领款单列支河田李家祠堂落成贺礼200元,公务接待用烟3711元。魏宏启作为场长,应承担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责任,2015年7月,县纪委给予魏宏启党内警告处分。
……
7月31日,县纪委公开通报7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以致发生一些严重“四风”问题和腐败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点名道姓的通报,7位单位负责人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在全县引起极大震动,进一步释放出了严肃追究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信号。
该县今年先后部署两轮财经纪律大检查活动,对全县所有乡镇、县直单位及二级单位和60个行政村2014年以来的财务账目进行专项检查。另据统计,今年1至7月,共立案90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7人,处分70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2人,同比分别增长83.7%、41.7%、55.6%、9.1%。(通讯员 邓子庆 余光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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