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谢冠兰报道:8月28日,大幕乡井头村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项目第一标段刚完工,项目负责人就立即将准备好的60万现金,对在项目做工的农民工如数结清了工钱。
这也是该项目负责人在中标该项目准备施工前,区国土部门和他签订的项目协议中首要完成的一条。
据了解,区国土部门在每一个土地整治项目开标前,全部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每一个项目公平公开公正。同时,每个项目中标的负责人,都必须和国土部门签订协议,保证项目施工期间,不拖欠农民工的工资,在项目完工国土部门验收时,农民工工资的支付凭证将作为首要的验收条件。
更多咸宁本地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网(或搜索公众号:xnnews)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安桂花镇开展夜巡保平安 群众安全感显著提升
下一篇:
今起办手机卡需要实名认证 进一步防范手机诈骗
通讯员吴涛刘茜摄10月3日,游客在咸安区桂花镇刘家桥景区戏水游玩。实现旅游综合收入2.24亿元,同比增长20%。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 王冰报道:2017年12月27日,咸安地税局扶贫工作组的干部职工在驻村干部的带领下,深入结对帮扶点长寿村...
近年来,咸安区凤凰社区党总支坚持从为民办实事好事着手,把温暖送到群众心坎里,让每一名党员都成为一面旗帜 —— 党旗映红...
11月28日,咸安区双溪桥镇孙鉴村竹器加工厂里,机器轰隆,人声喧哗,一片热火朝天的繁忙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