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2015年10月30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甲文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何志雄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张嘉萍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编辑:yangwei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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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太宗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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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咸宁蓝”—咸宁开展“三禁三治”行动纪实
(2015年10月30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胡甲文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何志雄为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命:
张嘉萍为咸宁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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