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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山县九宫山司法所及时调解解民怨及时化解纠纷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11-05 12:11:00

  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赵骥 通讯员 钱成成 王亚军 陈凡)“谢谢您们,如果不是你们帮助调解,我和对方之间的调换土地纠纷,矛盾不断激化,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解决。”10月26日九宫山镇畈中村村民阮云格走出司法所时,紧紧握住工作人员的手高兴地说道。

  原来,通山县九宫山镇畈中村一组村民阮云格和阮长生两家人原本关系融洽,双方于2001年基于互利互惠原则,口头约定调换土地,未约定调换的年限,也未履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登记手续。去年,阮云格从外地打工回来得知将要进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当时互换的面积相差0.3亩,阮云格便提出终止口头调换土地协议。而调换土地后的经济收益差距成为了产生矛盾发生的主要原因,两家人由此发生纠纷,陷入了僵局。

  九宫镇司法所人民调解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后,分别走访双方家庭,从两家人的叙述和村调委会上报的相关材料中,逐渐掌握了纠纷的基本事实、发生原因和主要争议点。

  原来,由于10年前对土地流转登记手续的不重视,很多互换承包农地的农户并没有履行土地流转登记手续。因为没有履行土地流转登记手续,阮长生在法律上难以获得支持,为此,调解工作人员从法律的角度向不肯让步的阮长生宣传了法律政策,按照法规,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转让的要式条件,而当时的口头调换协议,并没有履行土地流转登记手续,不具备法律,因此,阮云格仍有权要回自己的承包土地。

  经过细致的宣传和调解,阮长生意识到了自己互换土地没有进行流转登记手续在法律上站不住脚,最终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阮云格与阮长生约定在2016年1月1日调换土地协议终止,各种各家的地,一直折磨着两家人的土地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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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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