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通城一男子潜逃13年终落法网 抢劫纵火致人毁容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11-16 07:11: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方达星 通讯员吴松)11月11日晚8时许,40岁的聂某庆长吁了一口气,轻松从容地上了通城县公安局的警车。亡命潜逃13年后,他终于感到解脱了。

  时间拨回到2000年6月17日下午。通城县隽水镇的聂某庆伙同肖某、李某窜至广州市番禺区市桥镇西环大街刘某霞的租住地,索要2万元现金,遭到刘某霞及其姐姐刘某、姐夫刘某敏的阻止。

  索要未果后,恼羞成怒的三人遂持刀抢走刘某的金项链、金耳环和刘某敏的人民币700元,共计折款3900余元。令受害人万万没想到的是,抢走财物后,聂某庆竟用汽油纵火,导致刘某霞毁容重伤。

  这是一起恶性的抢劫、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案发后,广东警方十分重视,经两省公安厅之间协调,此案指定通城县公安局查处。2002年,同案犯肖某、李某被通城警方抓获归案,而聂某庆却一直负案在逃。

  2013年,警方通过摸排核查,发现聂某庆于2012年冒名聂某金与妻子王某在隽水镇补登户口(此前一直未登录户籍),但狡猾的聂某庆反侦察能力极强,警方多次组织追逃专班抓捕未果。

  今年11月上旬,专班民警在市公安局的全力支持下,终于再次发现聂某庆的蛛丝马迹,找到其藏身的地点。11日晚8时许,民警在隽水镇某公寓内将聂某庆成功抓捕,现被依法刑事拘留。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更多咸宁本地新闻,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咸宁新闻网(或搜索公众号:xnnews)

编辑:hefan

上一篇: 赤壁2儿童落水被热心市民救起 全城寻找救人英雄
下一篇: 咸宁市水务局制定扶贫方案 解决贫困村饮水问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