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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家庭暴力说“不”干预作用有限积极维权是关键

来源: 时间:2015-11-25 08:11:00

  今年元至 11月,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共接到190多件婚姻家庭权益信访案件,其中家庭暴力案件占40% ;若加上由于各种原因没有批露但又实实在在发生了的家暴案件,这个比例还要高出许多。由此看来,反对和消除家暴,仍任重道远!

  遭遇家暴取证难

  丈夫和其他女人关系亲密,如果过问就会遭到丈夫的殴打。近日,家住咸安区西河桥的居民李小红(化名)在遭遇多次家暴后,意欲申请离婚。

  2013年,李小红经人介绍认识了现任丈夫胡某,没想到外表老实的胡某在婚后不但不承担养家责任,还在外和多名女子保持亲密关系,这让李小红痛苦万分。

  在家里,李小红翻出8台被丈夫砸坏的手机,哭着说:“只要我们一吵架,他就打我,打完后马上摔我的手机,不让我向外界求助。”

  尽管多次遭受家暴,但李小红没有及时对丈夫的施暴经过进行取证,也没有进行伤情鉴定,这让她的维权道路举步维艰。

  遭受家庭暴力,收集和保存好证据是维权成功与否的重要因素。然而现实中,不少妇女在遭受家暴后选择忍气吞声,没有及时留证,导致相关部门取证难。市妇联权益部主任吴文芳表示,每个家暴受害者都需要提高法律意识,注意留证,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组织反映、求助。

  干预作用很有限

  22日,家住温泉办事处潜山村的冯女士满脸血污地向记者哭诉丈夫对自己的施暴经过:“家里的钱全部由老公掌控,我只是找他要生活费,他就拿钢瓶砸我。”

  记者看到,冯女士的头上有一条长达4公分的血痂,嘴角肿胀不已,身上有多处大片的青紫。

  冯女士表示,自己遭受家庭暴力有长达十几年的时间,最严重的一次是今年7月份,她被丈夫打断了3根肋骨,在床上休养了2个多月。

  “最开始他打我的时候,我忍了,这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后来打多了我就报警,警察告诉我这是家庭纠纷,只能从中协调,警察一走他又会打我。我觉得人生好灰暗、好无助。”冯女士说。

  吴文芳坦言,目前绝大部分家暴受害者在经过妇联或社区干预后,情况能得到改善,但由于那些有惯性的施暴者几乎不会受到什么惩罚,因此往往再犯,甚至是变本加厉。

  派出所民警也表示,有一些夫妻是“床头打架床尾和”,在家庭暴力案件中他们常常陷入尴尬的处境。面对轻微伤害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一般只会对施暴者进行劝导和教育。

  积极维权是关键

  记者了解到,家庭暴力是指在家庭内部出现的侵犯他人人身、精神、性方面的强暴行为,主要表现为身体暴力、性暴力、心理暴力(精神暴力)。家暴形成的原因非常复杂,一部分是由于社会压力或遭遇不公待遇引起的,还有一部分是那些从小在暴力家庭中长大的孩子变成了施暴者。

  “遭遇家庭暴力不应有忍让妥协的想法,当事人积极维权是关键,要在适当的时候向居委会、公安机关、妇联等求助,请求他们介入调解、教育甚至处罚。同时,要注意保留证据,如医疗验伤凭证、报警回执、向有关部门和组织投诉记录等,这些将来都可能成为家庭暴力受害者在诉讼中维权的重要证据。”吴文芳说,如果发现丈夫有外遇,应该咨询有关律师,必要时,还可以向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诉讼。

  吴文芳还表示,在个人层面上,妇女要做到自立、自强、自尊、自信,保持经济独立的同时也要学会家庭经营之道,在事业和家庭两方面学会平衡。

  目前,市妇联已加强同公安、司法、法院等部门的合作,设立法律援助中心,并开通维权热线12338;市公安局专门成立了反家暴领导小组,为受害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报案渠道,对多次遭受暴力的受害者实行跟踪处警制度。此外,我市也在大力倡导家庭教育和家风传承,引导广大家庭成员创建文明和谐的家庭环境。

  链接 》》》

  每年的11月25日,为“国际反家庭暴力日”。家庭暴力导致女性“以暴抗暴”引发的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世界范围内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妇女和孩子在其一生中遭受过暴力、性虐待和虐待。专家们呼吁各国政府切实履行承诺,与社会团体、人权保护者及有关专家合作,向受害者提供保护和支持,并加强相关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机制来保障妇女和孩子的权益。(记者 刘丁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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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x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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