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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紧扣"四个全面" 深化改革稳健推进多点突破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5-12-23 09:12:00

  核心阅读: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咸宁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紧扣“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改革方向和决心,强化改革统筹和落实,圆满完成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多项关键领域改革走在全省前列。

  1深化经济建设领域改革

  大力度推进政务服务创新。明晰“三张清单”,推动政务服务“二次创新”,清理市级行政权力事项4473项,取消、暂停、下放行政审批和管理事项731项,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下降到87项。制定《窗口服务考核量化评分标准》,有效监管大厅窗口纪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制定《咸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内资工业企业市场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出台“三证合一”等16条新规。截止目前,全市今年新设各类企业 6664 户,比上年同期增长7.249%;新增注册资金382.5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 64.96 %。大力度推进金融服务创新。省政府以鄂政阅印发《咸宁市设立中小企业续贷“微笑资金”》,曹广晶副省长批示:“咸宁的经验值得借鉴”。创新信贷金融产品30个,“开发贷”产品首创全新的商业模式和风控模式,“安居贷”在全省、全国都是首创,“政银保”属省内首创,“裕农贷”是政银合作推进普惠金融的创新产品,全国首笔异地搬迁扶贫贷款8亿元已落地。加快发展资本市场。43家企业进入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100家企业在展示板挂牌,瀛通通讯公司与湖北人福药用公司成功在“新三板”挂牌。大力度构建开放型经济体制。对外商投资项目实行“容缺预审”和“要件审核”,“线上预审”和“线下终审”相结合的审批模式。促进贸易便利化,推行“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组建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出台《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运行管理办法》。成功举办2015国际茶业大会。与超过100个国家和地区建立直接贸易往来,缔结国际友好城市2个,20家世界500强企业落户投资。大力度推进科技服务创新。湖北省首个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落户咸宁,科技成果转化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并在全省科技成果转化推进会上作发言交流。截止目前,组织转化科技成果52项,成果转化经济效益达20.89亿元。全市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38家,创历年之最。积极创建国家级高新区。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亲笔批示要求科技部加强研究支持。大力度推进产权制度创新。市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与省农村产权交易项目有机衔接,与“1+8”城市圈内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实现联网互通。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经验在全省国有粮食企业改革现场会上发言交流。

  2 深化政治建设领域改革

  制定《中共咸宁市委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实施意见》,积极开展政党、政府、人大、政协、人民团体、基层和社会组织等七个方面的协商。完善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机制、预算执行审计和审计查出问题跟踪督办机制、专题询问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市人大代表辞职机制。出台《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民主党派主委联席会议制度”、“民主党派市委会直接向中共咸宁市委提出建言专报制度”。全面加强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全面推进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全面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深化陪审制度改革,顺利实现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深化立案改革,坚持依法登记立案,健全便民诉讼服务机制。深化人民监督员选任改革,建立人民监督员工作管理群,建立人民监督员年度考核制度。

  3深化文化建设领域改革

  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中共咸宁市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党委(组)主体责任、宣传部门主管责任的意见(试行)》。“一五一十”工程叫响全国,中宣部将《“一五一十”创建出美丽家园》录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案例选编》。出台《咸宁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方案》,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部门改革步伐加快,形成“大文化”管理体制。咸宁日报社在定岗定员定责的基础上,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和员工双向选择的全员聘用制、末位淘汰制和待岗制、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体的分配制度,建立工作人员分类考评机制。

  4 深化社会建设领域改革

  扎实推进教育信息化试点。以香城全民创业为抓手争创国家级创业型城市。积极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扎实推进国家级医疗服务监控试点建设。在全省率先出台《咸宁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采取PPP等模式,推进环卫作业市场化和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改革。制定《咸宁市城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意见》,有序推进36个棚户区项目建设。深化警务机制改革。出台《咸宁市警务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咸宁市公安局“全警三员”暂行规定》,扎实有效推进公安各项改革工作。出台《户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实行城镇入户“零门槛”。深化信访制度改革。推进依法逐级走访,改进进京非正常上访处置机制。今年全市进京非正常上访32人次,比去年同期下降30.43%。出台《关于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法制日报》头版头条报道咸宁探索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法定途径优先做法,省委以工作简报专题印发《咸宁市狠抓“三个三”化解信访积案有效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稳定》,在全省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及网上信访工作推进会上交流了经验。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集中救治和吸毒人员强制收戒经验全国推广,国家社区矫正立法调研组对咸宁社区矫正管理创新模式给予高度评价,全省社区矫正工作会议在我市召开,在全国树立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咸宁帮扶”品牌。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乡一体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前一年完成农村网格化建设任务。获评“全国十大见义勇为城市”和“中国城市管理进步奖”。全省三万活动现场推进会在我市召开。

  5 深化生态建设领域改革

  编制《咸宁市生态保护与建设规划》和《咸宁市生态保护与建设项目库》,成功创建国家首批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出台《咸宁市生态市建设考核办法》、《咸宁市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实施意见》、《咸宁市规划城区生态红线保护规划》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制定咸宁高新区资源环境负面清单。加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绿色文化基地建设和管理。潜山国家森林公园被授予国家生态文明教育基地。编制《咸宁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陆水湖、斧头湖、西凉湖等重点湖泊纳入“全国水质良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范围,成功跻身全国首批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市。成功创建2个国家级生态村、10个省级生态乡镇、67个省级生态村。设立咸宁市排污权交易中心,武汉谷都生物医药、华源印铁等14个项目开展排污权交易。建设林业生态产业(文化)产权交易中心、低碳产业文化服务中心,全省首个碳排放交易试点区落户咸宁通山。大力实施“绿满鄂南”行动,荣获国家园林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称号。

  6 深化党的建设体制机制改革

  狠抓“两个责任”落实。构建市委主体责任、市纪委监督责任落实全覆盖体系,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体系的实施方案》,分门别类列出“责任清单”,从严从实强化责任管理。省委以工作简报专题印发《咸宁市委以案为鉴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着力构建从严管党治党政治新常态》,李鸿忠书记批示:将咸宁市委的报告摘要发全省市州、县两级借鉴。今年“一票否决”2家单位,戒勉谈话6家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15名领导干部,追究142名党委(党组)书记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12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狠抓“两为主”落实。建立完善纪检机关查办腐败案件报告请示通报机制、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建立案件(问题线索)督办机制。狠抓“三转”落实。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由15个调整至12个,纪检监察室由3个增加到4个。狠抓“两个全覆盖”落实。作为全省县、市纪检监察派驻(出)机构改革试点单位,已分别于2009年、2013年完成了改革试点任务。出台《关于在全市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工作意见》,得到省纪委书记侯长安同志的亲笔批示肯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效明显。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修订《关于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意见》、《咸宁市市管干部任免工作规程》等规范性文件。出台《关于实施“墩苗工程”加强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的意见》,选派61名干部到基层锻炼。探索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出台《关于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的意见》、《咸宁人才计划》等17个人才配套政策和计划。大力开展“双招双引”、“双回双创”工作。深化党内生活制度建设。“主题党日+”机制得到李鸿忠书记的亲笔批示肯定。推进党代会常任制试点工作。出台《咸宁市关于试行乡镇党代会年会制及建立县乡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县乡党代表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推行“四联”工作法,开展“四访”、“双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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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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