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范伟才、胡建平同志免职的决定
(2015年12月29日市政协四届二十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由于工作变动,免去范伟才同志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胡建平同志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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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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