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15日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咸宁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市政协各参加单位、各专门委员会和市政协委员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共咸宁市委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围绕融入“一带一路”,开拓“一江一山”,建设香城泉都,推进绿色崛起,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截止1月 13日下午2时30分,大会共收到提案91件。
按照《政协咸宁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的规定,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对收到的提案进行了审查,共立案87件,占提案总数的95.6 %。立案的提案中,委员提案74件;各专门委员会、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提案13件。其中经济建设方面37件,占42.5%;政治建设方面9件,占10.3%;文化建设方面6件,占6.9%;社会建设方面30件,占34.5%;生态文明建设方面5件,占5.8%。未予立案的4件提案稿,作为委员意见转送有关部门参考等方式进行处理。
大会闭幕后,对已审查立案的提案,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将提请市委、市政府联合召开提案交办会,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交由相关承办单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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