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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擎"第一标准"--咸宁人民检察院2015年党建工作纪实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1-22 07:01:00

市检察院与各基层院党组书记、市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基层党建目标责任状。

    

  咸宁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始终坚持以全面加强党建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各项任务,推动党建工作和检察工作实现大跨越发展。2015年,全市两级检察院实现省级文明单位全覆盖,嘉鱼县院被省院推荐到最高检表彰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市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基层院建设组织奖,全市检察工作位次明显前移。

  以“第一要求”落实“第一责任”

  坚持问题导向,解决实际问题。针对2014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的自查问题、上级点评和群众评议指出的薄弱环节,院党组先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支部调整、党员培训、文明创建等系列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强化党组织建设。如针对检察改革后党组织组建与内设机构设置不匹配等问题,在结合检察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的基础上,将支部数量从6个调整到8个,进一步优化支部结构,保障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针对党务人才断档风险,安排2名同志专职党务工作,全面提升党务工作水平。

  强化主业意识,确保责任上肩。始终坚持党建工作“一把手”工程,充分发挥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的核心作用,党组书记、检察长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年初,检察长罗继洲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细化2015年基层党建目标责任,与各基层院党组书记、市院各内设机构主要负责人签订基层党建目标责任状,在干部责任考核中体现“党建责任导向”,明确工作任务,层层传导压力。

  统筹资源配备,形成工作合力。院党组把基层党建工作纳入检察工作全局,坚持将“两个责任”落实情况纳入36项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实现基层党建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引导各班子成员以抓检察工作的办法和力度,带头抓1至2个党建项目,形成“齐抓共管、全体参与”的党建工作良好格局。

  以“重要举措”贯彻“重点任务”

  争创“红旗党支部”。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创建“红旗党支部”的部署刚开始,市检察院就把争创活动作为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和党员干警政治素质的重要契机,组织全院8个党支部积极开展争创“红旗党支部”活动,推进争创活动常态化。院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听取活动创建情况,从党员活动阵地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入手,研究创建方案,督促创建进展,指导反贪支部成功评为“红旗党支部”,受到市直机关工委肯定。

  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把“香城义工·红色情怀”党员志愿服务活动作为机关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成立以青年党员为主体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与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文联三家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九个一”志愿服务工作方案,先后组织党员参与志愿服务50余人次,捐赠各类书籍100余册、投入资金5万元,带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善行香城长期化、志愿服务制度化。

  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市检察院党组重视完善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在办理中央交办专案期间,根据李春城专案办案队伍特点,成立专案临时党支部,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各个环节全覆盖。本着精干、高效和有利于加强党的工作的原则,灵活采取“选、调、激”等方式,先后将26名年富力强、作风正派的党员干部调整、充实到8个支部班子,先后有4个党支部、6名党务工作者和36名优秀共产党员受到表彰,涌现了一批先进典型。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市检察院党组以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将作风建设融入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着力打造夜学平台,用好网络资源,深入学习先进典型,不断创新学习载体,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党建质量。扎实组织开展以“守纪律、讲规矩、作表率”为主题的第十六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月活动、“三抓一促”活动等其他重点工作。2015年,院党组结合《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内容的学习,对党组自身建设、议事决策、工作运行、作风建设等11项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增强党组决策规则和程序的科学性和指导性,切实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制度建设全程,以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规范权力行使。

  以“专项行动”推进“专题教育”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市检察院党组以践行“三严三实”作为检验党员干警政治素养的着力点,带领党员干部以修身之本、为政之道、成事之要的“三严三实”为遵循,不断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和机关整体执行力。在教育中坚持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专题讨论,举办宣传栏24期,撰写心得体会370余篇,被市纪委和市直机关工委评为优秀组织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落实工作顺利通过省委考核组检查验收。

  严格落实“五专一改二促进”等规定动作。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专题教育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落实专题调研、专题党课、专题研学、专题交流、专题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在全市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素能培训班上带头讲专题党课。结合检察工作实际,认真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全年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4人次,进行领导干部任前谈话7人次。

  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回头看”。市检察院党组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开展查摆,共梳理6大类24项整改问题,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任务分解落实到人,确保整改问题动真格、打硬仗、出成果、见实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不断健全完善机关财务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工作考评机制等机制,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积极推进“主题党日+”活动。市检察院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小组,多次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在“+”上做文章,并抽调专人组建工作专班。先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通过集体诵读党章、按月缴纳党费、全面知晓党情,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坚定理想信念。因活动组织有力、效果明显,市检察院被市委确定为“主题党日+”活动全市标杆示范单位。(文/图 郑继伟 陈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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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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