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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去年汽车类投诉123件 主要集中三大方面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1-29 09:01:00

  咸宁新闻网讯 近日,记者从市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了解到2015年我市汽车类投诉案件123件,主要集中在购车“定金”及“订金”、售后维修服务及新车保险三大方面。

  据了解,去年我市新车注册22863台次比2014年增加4000多台,随着新车数量的增加汽车类投诉案件也在增加。2014年我市汽车类投诉案件为67件,全年汽车类投诉增加到123件,增加了56件,主要集中在购车定金、售后服务及新车保险三大方面。

  数据显示,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满意度偏低。伴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长,有关汽车定金、售后及维修服务的投诉也逐年攀升。根据年度统计结果显示,消费者对汽车销售及维修服务的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一是新车定金问题。主要表现在混用定金和订金造成双方权利不对等、合同条款过于简单等问题。二方面是售后维修服务问题。主要表现在配件质量、维修保养价格等问题。三方面是新车强制搭售保险问题。主要表现在新车购买车卖方强制搭售车险现象。

  针对去年123件投诉案件中以车辆定金投诉居多。据12315指挥中心廖副主任介绍,“定金”是规范的法律概念,是一种担保形式;而“订金”并非法律语言,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在审判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两者的法律效力也是完全不同的;如果买方交付的是“定金”,那么买方违约则定金将卖方没收,卖方违约则必须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如果买方交付的是”订金“,那么不论哪一方反悔,卖方都只须原数退还“订金”。廖副主任提醒消费者在购车时一定要多方对比,选择最满意的车型再签订合同,避免事后引起不必要的麻烦与纠纷。 (记者 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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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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