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雷珊珊 张炜)1月23日上午10时,咸安森林公安分局民警将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猴面鹰1只,省级保护野生动物斑鸠2只放归大自然。
当日上午8时,咸安森林公安分局桂泉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官埠桥镇官埠村菜市场有人违法出售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调查,系官埠桥镇村民方某准备将猎捕的猴面鹰和斑鸠销售牟利。民警经过细致的调查取证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方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将其准备销售牟利的猴面鹰和斑鸠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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