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刘丁维报道:去年底,枫丹公交公司开始推行农商行公交卡。日前,有市民致电咸宁日报新闻热线:新卡实行实名制,为何实名制的公交卡丢失后,办理挂失却不能追回卡里的钱?
1月27日,家住温泉城区的程女士新办的农商行公交卡被儿子遗失,程女士连忙去银行挂失,却被告知,挂失需支付20元手续费用于补办新卡,但卡内的电子现金余额无法补回。
程女士提出疑问:原来公交卡不能挂失,因为不是实名制,无法具备银行卡那样的补办功能;现在,已经使用的新公交卡就是在银行用身份证实名办理的,挂失后相当于遗失的卡作废了,为何仍不能追回卡内余额呢?
程女士在网上公布了自己的这段经历,引得不少网友的回复。网友“孙慌慌”表示:同事也去补卡了,但电子账户里的钱无法补回,这样的话,换实名制的公交卡又有什么意义?网友“汇强”留言:银行的工作人员还说可以存钱取钱,如果挂失都无法追回的话,那卡里的钱还有什么保障吗?网友“李晴天”说:以前掉公交卡,因为不能挂失,就算了,没想到新卡能挂失了还是没有用。
市农商行电子银行部工作人员刘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许多市民弄混了概念,现在我市通用的农商行公交卡内含两个部分,一个是主资金账号,交易时需输入密码,可挂失,在现金未被套用的情况下,卡内金额可以追回;另一个是电子现金账户,交易时无密码,账户上限是1000元,可用于超市购物卡、公交卡,但电子现金账户内的金额是不记名不挂失的。
“电子现金账户部分不能挂失,不代表电子现金账户内的钱一定无法追回。” 刘媛解释,市民在银行办理挂失后的20个工作日,若电子现金账户里还有余额,将被自动转存到新卡。她提醒市民,保管好自己的公交卡,电子现金账户勿存大额现金,在遗失后第一时间挂失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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