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王远远、实习生杨文波报道:1月底,市直一机关单位职工王女士致电咸宁日报新闻热线:“听说在医院门诊就医,就算医保卡里的钱不够了,依然能报销部分医疗费,属实吗?”
王女士近期一直在咸安区某医院看病,医保卡没钱了,只能选择自费。一次闲聊,同事告诉她,就算医保卡里没钱了,也可以刷一下,享受一定比例的报销额度。但她再去看病时,医院窗口收费人员回复:“卡里没钱不能享受报销。”
记者就此问题采访市医保局。该局办公室主任郑主任说,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可由门诊统筹基金支付,报销比例按定点医疗机构所属级别不等。但是,参保人员必须在定点医疗机构的合规门诊就医,起付标准每人每年300元,年最高支付限额1000元。
据悉,早在2012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就由“住院统筹”拓展到了“门诊统筹”。通过调整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保费划入个人帐户部分比例的办法,筹集统筹基金。“门诊统筹”实行约定式定点管理,城镇职工可在办理参保或续保手续时,从定点医疗机构中自主选择,原则上不超过两家,一年内不得变更。
郑主任介绍,一般市直单位人事部门统一办理医保时,默认定点医疗机构是市中心医院和市中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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