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咸宁市消费投诉下降 挽回损失0.525万元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朱亚平、通讯员冯伟报道:14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春节期间,我市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咨询99件,比去年减少10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525万元。
6日,消费者赵先生在嘉鱼苏宁电器花了1899元购买一台海信电视机,电视到家后,赵先生却发现电视机屏幕不稳定,要求换一台新机,向12315投诉。经嘉鱼县工商局鱼岳工商所协商调解,经营者为赵先生更换了新机。
据了解,2016年春节期间,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系统接到咨询90起、投诉9起,投诉案件中,商品类5件,服务类6件,已办结6件,办结率75%。在投诉中,商品类投诉有5件,其中以电器、服装、鞋帽类商品质量问题为主,而在服务类中,汽车售后维修、酒店入住为热点问题。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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