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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吴晖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3-02 07:03:00

(2016年3月1日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吴晖同志的辞职请求和《咸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咸宁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3月1日决定,接受吴晖同志辞去咸宁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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