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镇强 通讯员邓文君)今年起,长江流域禁渔时间由往年的4月1号提前至3月1号。昨日,我市长江咸宁段开始四个月禁渔期制度。陆水水库、青山水库、富水水库,与长江同步禁渔。
当日,2016长江禁渔启动仪式在长江嘉鱼江段举行。渔政工作人员登船与渔民进行倾心交谈,分发禁渔宣传手册,向渔民讲解新的禁渔期制度的必要性及意义。当地渔政部门切实关心渔民的生活,帮助渔民在休渔期转产转业;同时积极向政府申请提高渔民禁渔期生活补助。渔民对长江禁渔期制度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按禁渔期要求实现“船靠岸、网入仓”。
据了解,渔政部门近期将加大对江面、水产品经销场所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捕捞、收购、销售长江野生鱼类的违法行为;妥善安置渔民生产生活,构建和谐渔区秩序;加大执法力度,开展禁渔期突击巡查、交叉互查、定期检查,对问题突出的地区、水域进行明查暗访和专项督查,对举报案件严格查实处理,确保禁渔效果。
禁渔期间,若市民发现有违规捕鱼现象,可进行举报。举报电话:市水产局0715——8255220,市渔政处,0715——825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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