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公安机关开展校园安全大检查 守护师生平安
咸宁新闻网讯 昨日,市公安局组成校园安全专项检查组对全市大中小学校及幼儿园等重点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严格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校园等重点单位安全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学校幼儿园及重点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设“十有校园”。
据了解,市公安局从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抽调专人,组成2个检查组,以暗访、突访为主,明查为辅,采取调阅视频,查阅台账,走访等形式,深入一线开展检查,重点督导“十有”校园建设情况,对检查出的问题能当场整改的,责令被检查单位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督促当地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逐一落实督促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员,实行隐患销号管理和跟踪问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据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十有”是指校园安全保卫的十项措施,一是要有保卫机构。每个学校必须要有保卫机构,没有专职保卫机构的,必须明确一个部门兼负安保工作,履行保卫职责。二是要有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必须按要求配备,要有保安资质,要符合保卫力量配备比例要求。三是要有防护装备。配齐配全防护装备“八大件”是最起码的要求,不能打折扣。四是要有视频监控。在校园安全技防建设中,视频监控建设最简单、最实用、最重要,一定确保重要区域全覆盖。五是要有一键报警。要尽快督促推进一键式报警器的安装,指挥中心平台100%联网,确保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在第一时间将警情直通指挥中心。六是要有安全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门卫职责制度、巡防检查登记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紧急情况应急制度等必须健全,做到有章可循。七是要有驻校民警。要按照省厅有关要求,落实一校一警机制,重要节点、重要时段、重要活动要确保学校门口、路段见警察、亮警灯。八是要有内部联防。要落实学校内保联防巡逻机制,每个学校至少要组建一支校园联防队,定期开展校园安全巡防工作。九是要有检查台账。辖区民警检查学校安全工作要建立专门台账,做到执法检查要规范;学校保卫人员要有专门检查登记台账,做到在岗一分钟,尽职六十秒。十是要有应急演练。要定期开展防恐、消防、突发事件等应急演练活动,全面提升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水平,确保紧急情况不慌、不乱,处置准确、疏散快速。(张恒)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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