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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完善价格调控 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3-15 09:03:00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马丽、通讯员徐晓明报道:11日,记者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市物价部门将不断创新价格调控思路,完善价格调控机制,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

  去年,全市居民消费价格温和上涨,年涨幅1.4%,实现了预期调控目标。今年,市物价部门将采取多方措施,保证物价基本稳定。

  市物价部门将完善价格总水平综合调控机制,增强调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好日常价格监测,按时准确上报监测数据,积极改进价格监测分析工作,总结其中的规律和突出特点,预测价格变化;加强与国家统计调查部门联系,建立监测数据共建共享机制。

  另外,还将落实完善粮食等农产品价格支持政策,确保生猪、蔬菜市场等价格基本稳定。围绕提升我市农产品的市场影响力、竞争力和辐射力,促进市内知名品牌、专业市场的培育和成长,探索开展桂花、油茶、青砖茶市场价格指数编制工作。

编辑:hef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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