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通城教育局落实“十条规定” 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3-17 08:03:00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金文元报道:为切实抓好中小学幼儿园综治安全工作,确保教育系统平安稳定,近日,通城县教育局派出专项督查组奔赴各学校及幼儿园,开展“综治安全管理十条规定”落实情况检查,对落实不力的及时进行了整改。

  此前,该局在调研以往学校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基础上,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排查隐患,制订了预防安全隐患的措施,出台了《通城县中小学幼儿园综治安全管理十条规定》,并发至各校。十条规定包括落实包保责任、环境整治措施、学校安全教育、落实学校值日、陪餐陪寝制度、按法定假日放假、网络平台建设、校车安全、食品卫生安全、落实安全检查和责任追究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目前,该县各学校落实“十条规定”效果良好,师生综治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各界纷纷点赞。

编辑:hefan

上一篇: 赤壁工商局开展消费维权宣传 “新消费我做主”
下一篇: 咸宁市发放首批购房补贴 卡内补贴可一次性支取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