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赵晓丽、通讯员刘勇报道:23日,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赴市文新广局专题调研《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方全、程学娟参加调研。
我市目前发现古民居近500处,保存较为完整的有200余处。《咸宁市古民居保护条例》,是今年1月1日我市正式行使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
市领导要求,要高度重视,倒排起草工作时间表,科学高效完成起草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我市古民居保护存在的问题,做到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要坚持开门立法,充分借鉴消化外地相关经验做法,体现咸宁地方特色;要坚持民主立法,结合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下一步,条例起草工作专班将深入实地调研,多方座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专家论证,确保条例起草工作如期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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