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记者 程统 通讯员 项智 王波)记者昨日从市商务局获悉,近日,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对于2015年度全省各市州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绩效考核结果出炉,咸宁综合得分第三名,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我市2015年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在全国和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多项专项整治,有效推进两法衔接,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元至12月,全市行政执法部门共立案1286件,结案1091件,涉案金额852.5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6件。公安机关破获侵权假冒案件2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51人,涉案金额3690.7万元;检察院批捕案件16件,批捕26人,起诉案件15件,起诉35人;法院受理13件,审结11件,判决21人。
2015年,我市打击侵权假冒领导小组成员中的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积极打击各领域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规范和整顿了市场秩序。另外,我市还完善拓展咨询服务机制和交流沟通渠道。我市除海关“12360”外,全面建成运行和完善了工商“12315”、质检“12365”、农业“12316”、商务“12312”、文化“12318”、版权“12390”、食品药品“12331”、知识产权“12330”等举报投诉服务系统,及时受理人民群众投诉和举报。所有投诉和举报均得到及时处理,办结率达100%,满意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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