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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获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解读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4-21 10:04:00

  信用品牌就是发展平台

  

  获准创建,咸宁底气十足

  “获准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咸宁底气十足。”18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据悉,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始于2002年,在历届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取得了一系列成绩:连续12年获得“金融信用市州”称号,其中2012年度、2013年度指标考评连续两年排名全省第一;辖内6个县市区全部被评为“金融信用县市”。

  通过积极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并取得较好成绩,大力实施“信用细胞”创建和培育工程,开展信用社区、信用乡镇、信用村组、信用农户评选和A级信用企业培植等工作,我市为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奠定了良好基础。

  同时,积极开展诚信宣传教育,打好舆论基础。广泛开展信用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为主题的“五进”宣传活动;先后开展了“征信知识乡村行”、“征信知识宣传月”等宣传活动,取得良好效果。

  为了推进信用信息化建设,一直以来,我市致力于推行信用方面的信息化建设。目前,市政府大数据中心建设正在积极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果。

  如今,我市信用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完成,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基本完成,目前,诚信库入库企业达2100家、实现了市内所有信贷业务主体全覆盖,形成了金融领域相对完善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有序推进,构建信用环境

  良好的社会信用是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思路,到2017年,基本建立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框架;到2018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建设完善奖惩制度、法规标准、服务市场、信用主体权益、信息安全等运行机制,是保障社会信用体系各系统协调运行的制度基础。

  其中,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直接作用于各个社会主体信用行为,是社会信用体系运行的核心机制。

  重点围绕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食品药品安全、社会保障、劳动用工、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环境保护和能源节约等领域,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

  另外,我市还将落实"七日双公示"制度,加快推进政务诚信进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

  为了保障顺利通过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评议和验收,我市将建立和完善市、县二级信用体系建设的组织领导体系,建立工作协调和通报制度,加强诚信的道德宣传教育,加大保障投入,强化考核目标等一系列措施,力争创建全国社会信用建设示范城市,为咸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良好的信用环境,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探索经验、作出示范。

  信用咸宁,一块金字招牌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推行的,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事前审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手段,旨在使信用主体自觉遵守经济活动规则,降低经济活动成本,逐步营造诚信社会。

  去年8月,嘉鱼县潘家湾镇东湖村被省信用环境建设办公室誉为荆楚“第一信用村”。在这里,“信用”就是通行证,无需抵押物,不需“过硬关系”担保,轻轻松松就能从银行贷款几十万元。

  10多年来,东湖村村民累计从当地农商行贷款1000多笔,近3000万元,无一笔逾期,无一笔结欠,贷款归还率年年保持100%。正因为用心呵护诚信的金字招牌,东湖村的发展金融活水源源不断。

  “信用高地就是资金洼地,信用品牌就是发展平台。”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将为我市带来的金融资源的持续聚集和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从市人行了解到,近年来,我市的银行贷款增长率、GDP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连年名列全省前茅,呈现出信用建设与经济建设同步发展,信用环境与金融经济同步促进的良好局面。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待全面建成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信用咸宁”,将成为我市招商引资的金字招牌,将成一张靓丽名片,为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实现绿色崛起增添又一重保障。(记者 张敏 通讯员 鲁玉玲)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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