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去年1246名职工获赔3000余万保险筑生命防线
咸宁新闻网讯 记者向东宁、通讯员宋阿霞报道:咸宁某公司职工陈某,去年在出差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被市人社局工伤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近日,其家属领到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费近60万元,家属因其单位参加工伤保险而获得了一份生活保障。
工伤保险为企业化解了用工风险。《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我省、市工伤保险政策规定,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程度可以享受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期间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工伤保险待遇。其中,2016年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达到60万元以上。工伤保险是由国家立法强制参保的,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用人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所有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如果企业没有及时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一旦发生了重大安全事故,企业将面临高额的工伤保险待遇赔偿,可能会造成企业经营困难乃至破产倒闭。去年,全市经人社部门认定为工伤的事故1081起,其中工亡15起。组织劳动能力鉴定4次,共鉴定354人次。1246名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获得工伤保险赔付3074.15万元。
我市大力推进工伤保险扩面征缴。通过举办培训班、进园区企业宣传政策等方式,鼓励企业自觉参加工伤保险。同时,通过推行“五险一单、一票征缴”、上门稽查等行政手段强力推进参保扩面。截至2015年底,全市2552家单位16万名职工参加了工伤保险,全年征缴收入5730万元。
为了方便参保单位和参保人办事,我市简化工伤认定流程。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实行“一站式”办公、限时办结制。对事实清楚工伤认定申请做到快立案、快调查、快认定,在15日内完成工伤认定工作;开发了工伤认定管理系统,工伤认定信息进入业务系统,方便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查询,为下一步扩大社保卡应用范围打下基础。
编辑:liuhua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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