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委会,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湖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鄂安办〔2016〕34号)文件精神,现将《咸宁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 2016年全市“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楚天行”活动方案
咸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5月17日
编辑:hxd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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