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皮道琦、周红芳报道:日前,从嘉鱼县金融办传来消息,从2002年起,嘉鱼先后12年被评为“湖北省金融信用县”称号。良好的信用环境创造出不凡的业绩,全县11家银行金融机构全部实现盈利,盈利总额达15536万元。
2009年6月,新街镇王家月村贷款户姜某在原新街信用社贷款25万元,承包经营200多亩山林,贷款期限一年。贷款到期后,县信用社清收人员上门清收,姜某以承包经营亏本为由,一直拖欠不还。
2011年,嘉鱼县信用社将姜某依法起诉,姜某却一直以其妻子治病为由,拒不执行还款义务。
2013年底,武深高速开发征用姜某家所属土地,补偿了一笔资金,姜某对其土地补偿款采取隐匿方式逃避执行。获悉情况后,县信用社与县法院一道调查姜某转移资金证据,并按程序报公安部门以拒执为由进行刑事立案。几天后,姜某主动找县法院一次性还清本息30万元。
近年来,嘉鱼县把创建“湖北省金融信用县”作为营造诚信生命线的系统工程来抓,采取“政府主导协调、金融机构鼎力相助、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镇(办)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不断深化农村、企业、社区、区域四大信用工程建设。
同时,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手段,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恶意骗保和证券诈骗行为予以严厉处罚;对非法集资、民间高息借贷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和取缔,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
按照“诚信嘉鱼”建设的总体要求,该县还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区发展规划、管理规范、产权明晰的辖区内企业,积极向金融机构推荐,促其纳入A级以上信用企业的培植计划。截止2015年,全县A级以上信用企业达到16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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