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探索政府购买体育公共服务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承办体育赛事活动的积极性,现就我市2016年部分拟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项目事宜,分三类面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赛事(活动)项目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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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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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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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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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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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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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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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会中老年人类排舞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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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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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运作,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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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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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会职工类趣味体育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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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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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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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运会职工类气排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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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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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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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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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中国咸宁越野车王争霸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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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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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招标,企业化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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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份咸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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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绿心”咸宁星星竹海徒步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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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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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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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山地自行车公开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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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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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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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2月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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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第七届“时尚假日”气排球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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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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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赛公开招标,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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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报范围、条件和相关要求
1.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承办条件的咸宁市内各级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体育协会等。
2.办赛基本要求
(1)赛事组织:有规范的组织机构、实施方案、安保应急预案并确保安全有序;现场有体彩宣传、志愿服务、医疗救护、住地食品安全保障等。
(2)赛事影响:有宣传方案、有新闻发布和前期宣传,能显著提升咸宁知名度,在市内外产生积极影响,市级以上的媒体广泛报道。
(3)赛事运营:有效整合资源,带动产业发展,赛事运营市场化,有自筹经费和预算,开支科学合理。
三、评审及管理
对于我市2016年部分拟办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项目,市体育局给予部分经费支持。
1.各申请机构2016年6月30日下午4:00前,按要求向市体育局报送申请材料:(1)申请机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负责人身份证等;(2)补贴申请、赛事运行方案、应急预案、风险评估报告、新闻宣传方案、市场化运作方案、赛事预算等材料,同时提交开户银行账号等信息。
2.经初审合格的机构,按要求参与竞争性评审。评审组对照评审要点,确定合作机构并向社会公示。
3.市体育局与合作机构签订赛事(活动)承办协议书,一赛事(活动)一协议,以合同方式约定双方责任与义务,根据约定拨付奖补经费。
联系地址:咸宁市体育局群众体育科(咸宁大道29号)。
联系人:张春泉 吴培召 联系电话:0715-82661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