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27日17时,市气象局启动气象灾害(高温)Ⅲ级应急响应,要求各地、各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咸宁市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切实履行各自职责,落实防暑降温保障措施,开展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7月22日以来,我市大部地区最高气温由35℃上升至37℃以上,部分地区达39—40℃。根据最新气象资料分析,预计未来5天我市大部地区高温天气仍将持续。
启动高温灾害Ⅲ级应急响应后,各地、各单位要尽量避免在高温时段进行户外活动,高温条件下作业的人员应当缩短连续工作时间;加强供电供水调度,同时注意防范因用电量过高,以及电线、变压器等电力负载过大而引发的火灾;加强水利抗旱及农业防病虫害工作;继续加强防汛抗灾的同时为防汛人员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昨日6时48分,市气象台再次发布高温橙色预警信号:预计今天白天,我市大部地区日最高气温将升至37℃以上,局部可达40℃以上。
气象部门称,天气炎热,提请广大市民朋友中午时段尽量避免外出,如需外出要注意做好防暑降温措施;相关部门要对老、弱、病、幼人群提供防暑降温指导,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记者 吴青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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