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厦铺镇司法所多番调解 成功调处一起纠纷
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陈姝昱、丁丽华报道:“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这本是戏剧中山贼敲诈过往行人的台词,却真实地发生在通山县厦铺镇。日前,相关纠纷被该镇司法所成功调处。
今年初,厦铺镇水电代燃项目王港电站建设启动,经过竞标,该镇三宝村三组村民戴某竞得建筑工程所需石料的供应项目。戴某随即与同组村民徐甲达成石料开采协议。
谁料,开始石子运输时,徐甲的侄子徐乙阻挠通行,称此山路是他个人出资修建,运输石子必须给予补偿,否则见人就打,见车就砸!此后,双方时有摩擦。
厦铺镇司法所介入后,工作人员依据法律规定,说明了徐乙要求通行补偿的错误,同时也说明了戴某对山路使用应负有维护义务。经过多番调解,最终改变了双方对抗态度,促使他们成功签下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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