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徐浪 通讯员万红英 张咏梅)近日,市人行组织召开了咸宁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成立大会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全市24家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参加成立大会。市工行主要负责人当选为第一届自律机制委员代表会议主任委员。
会议审议通过了《咸宁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以及根据《指引》制定的《咸宁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确定自律机制委员代表会议为自律机制最高决策机构。
咸宁市场化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是由我市辖区内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助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咸宁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咸宁市中心支行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其成员单位包括当地全国性金融机构和省级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村镇银行。《指引》规定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权利与义务,并出台了联合制裁措施。
会上,咸宁工行主要负责人以主任委员身份作了表态性发言,他表示,全市24家金融机构既是竞争对手,又是合作伙伴。在党的正确领导、央行的有力监督和各家金融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在利率市场化改革中坚持审慎自律,不搞恶意竞争,表现平稳有序。今后各成员单位将以《公约》为保障,继续审慎自律,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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