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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纪委重申"十条禁令"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过节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09-12 01:09:00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吴青朋 通讯员关明明 蒋扬眉)7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重申“十条禁令”,提醒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过双节。
          2016年中秋、国庆将至,市纪委重申“十条禁令”,紧盯七种改头换面“四风”问题,即:“舌尖四风”——严禁用公款吃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单位食堂奢侈浪费;“车轮四风”——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旅游四风”——严禁借考察、培训等活动变相公款旅游;“节日四风”—— 严禁用公款购买月饼等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婚庆四风”——严禁借节日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特权四风”——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陋习四风”——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
        节日期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两节”期间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问题严重部门和单位,不但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还要追究部门主体责任和相关人员监督责任,以铁的纪律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将通过明察暗访、群众举报等手段,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另外,市纪委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0715-12388。

编辑:luoxu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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