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诗傲 通讯员 徐科)寒流来袭,冬季防寒保暖用品的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针对如何选购和使用防寒保暖用品等问题发布消费警示。
目前,市场上不少防寒用品注重新颖的外形、款式,很多市民看到好看的防寒用品就立即购买,忽略了产品的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防寒用品时不能仅考虑款式、价格,还应选择正规商场和信誉良好的品牌,尽量不要在小摊小贩购买。同时注意检查产品证书是否齐全。
使用取暖电器时,必须有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器双重防护措施,谨防发生漏电事故;使用预热型电热毯时,要记得临睡前关闭电源,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婴儿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一定要在有人陪护才能使用电热毯;在浴室等潮湿环境下使用暖器设备,一定要购买防水溅、陶瓷发热体等型号产品;要避免几个电热电器合用一个多用电源插座,也不能将插座置于电热电器上方,以防过载、过热损坏电线,甚至引起火灾。
取暖用品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市民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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