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政务 图片 要闻 聚焦 县域 专题 文娱 科教 旅游 财经 论坛 招聘 数字报 新媒体 返回
首页 >> 咸宁新闻 >> 正文

咸宁市工商局发布消费警示 购买防寒用品要谨慎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6-11-17 00:56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诗傲 通讯员 徐科)寒流来袭,冬季防寒保暖用品的销售进入旺季。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工商局针对如何选购和使用防寒保暖用品等问题发布消费警示。

  目前,市场上不少防寒用品注重新颖的外形、款式,很多市民看到好看的防寒用品就立即购买,忽略了产品的安全保障和售后服务。市工商局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防寒用品时不能仅考虑款式、价格,还应选择正规商场和信誉良好的品牌,尽量不要在小摊小贩购买。同时注意检查产品证书是否齐全。

  使用取暖电器时,必须有保护接地和漏电保护器双重防护措施,谨防发生漏电事故;使用预热型电热毯时,要记得临睡前关闭电源,绝对禁止整夜通电使用,婴儿及生活不能自理者,一定要在有人陪护才能使用电热毯;在浴室等潮湿环境下使用暖器设备,一定要购买防水溅、陶瓷发热体等型号产品;要避免几个电热电器合用一个多用电源插座,也不能将插座置于电热电器上方,以防过载、过热损坏电线,甚至引起火灾。

  取暖用品涉及到人身、财产安全,市民在购买此类商品时,一定要索要购物发票等凭证并妥善保管,若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请及时拨打12315向工商部门投诉。

  

编辑:Administrator

上一篇: 咸宁将对药店开展明码标价抽查维护良好价格秩序
下一篇: 贺胜金融小镇已初步完工 鸡汤小镇开始试营业

咸宁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来源:咸宁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咸宁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咸宁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咸宁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③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新媒体

  •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
    打好组合拳,跑出加速度!​咸宁工业经济奋战开门红
  •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喜讯!咸宁多了一个“中国天然氧吧”
  •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投资26亿元!嘉鱼县官桥八组把大学办到家门口
  •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咸宁一地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
  •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
    省级名单揭晓,咸宁这户家庭上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