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咸宁日报记者姜明助、通讯员熊潇、袁燕报道: 23日,从嘉鱼县法院传来喜讯,该院荣获全省先进法院称号。全省103个基层法院中,有10个获评省级先进法院,其中咸宁市仅此一家。
近年来,该院坚持宽严相济、打击与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审结刑事案件。加大执行力度,努力提高案件执行质量和效率,同时加强支部建设。
2015-2016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案件4639件,审结、执行4317件,结案率93%。审结率、执结率、社会满意率不断上升,案件上诉率、改判、发回重审率、廉政信访率明显下降。
据了解,该院曾连续七届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省政法委授予集体一等功一次,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一次,四次获评省级示范人民法庭,一名法官被授予全国法院办案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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