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通讯员 赵哲曙 记者 吴青朋) 为预防春季细菌性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饮食消费安全,1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及餐饮服务单位,踏青旅游餐饮消费要“三选三注意”。
春暖花开,随着一些季节性食品大量上市,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春季“舌尖上的安全”不可忽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市民外出到“农家乐”等休闲就餐场所时,应选择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环境卫生的餐馆就餐,尽量到量化分级B级以上的“笑脸”餐厅,不要选择景点周边无证或卫生环境差的小餐馆、路边摊。
提供餐饮服务的宾馆、餐厅、“农家乐”等餐饮单位应从超市或正规的农贸市场采购新鲜的食材和配料,不得采购来源不明、个人凭经验采摘的各种野菜、野生蘑菇等高风险季节性食材,严格执行原料采购验收和索证索票制度,严格食品储存管理,严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一旦发生食物中毒,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品并报告当地监管部门,并保存原食物以备检验。
注意荤素搭配,营养合理。食材原料应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多选择烧熟煮透的热食类菜品,慎重选择颜色鲜艳的卤菜、凉菜、生食海产品、四季豆等高风险食品。用餐时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味道是否异常。外出踏青和郊游不采摘和食用不认识的野菜、野生蘑菇等。
外出用于野餐或路途中的食物要原料新鲜、加工透彻。各种荤食最好是真空包装,耐贮存又便于携带,自制食品要烧熟煮透,干粮类食品以烘烤、油炸类比较保险,包子、夹心蛋糕等水分含量高的食品容易变质,要及时食用。
另外,市民外出就餐要树立科学、文明的消费理念,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餐前洗手,降低“病从口入”的风险,使用经过集中消毒的餐饮具,提倡用公筷、公勺分餐,减少交叉污染的风险。节假日聚餐注意节制,不暴饮暴食,应多食富含纤维素、维生素的新鲜蔬菜、水果等清淡健康食品。
若消费者发现餐饮食品安全问题,应保存好问题食品及消费票据等有关凭证,及时向12331或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发生疑似食物中毒时,要及时就医,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有关部门调查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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