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陈志茹 通讯员 柳丹)18日,记者从温泉消防大队获悉,我市已对温泉城区14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进行了科学、合理的调整。
此次温泉城区重点单位重新调整,严格按照《湖北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结合城区消防重点单位变化的实际,及时进行调整。
据了解,在今年4月初开展的辖区各类单位摸底排查中,温泉公安消防大队对辖区各类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是否变更、现行条件是否符合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等进行了重新划分核对,并同时重点对新列入的重点单位场所展开摸底排查。经过摸底划分,对温泉城区21个党政事业单位、10 个商场市场、42 个宾馆饭店、 10 个学校幼儿园、 3 个医院、 23个公众娱乐场所、11个金融单位、3个工业企业、 9 个易燃易爆化危等场所共146家单位场所重新调整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据悉,调整后的146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必须强化消防安全自主管理责任主体意识,严格按相关要求健全消防组织机构,建立微型消防站等,提高单位自防自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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