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 通讯员张远杰、吉细满、徐忠宽报道:“我患肾病尿毒症住院,除享受农合惠民政策报销外,县民政局又拨了大病救助款7000元,为我减少了不少分担。”日前,通山县大路乡宾兴会村四组居民宋良进高兴地说。
宋良进今年41岁,两年前患病在乡村卫生院治疗无效,转市、县医院被诊断为尿毒症。家庭本就困难的他,无法借款住院治疗,只得回家等死。
县、乡驻村及民政干部了解情况后,一面安慰他要保重身体养好病,一面找县、乡民政部门申报重病救助款及农村低保,使他树立了治病的信心,稳住了病情。
近年来,该县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因病无钱治、因病致贫”的现状,推动城乡居民大病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衔接,切实帮助城乡困难居民缓解无钱治病难的问题。
该县将原有的限制救助病种改为了不限病种救助,对特殊病种、治疗费用大、家庭困难对象实行重点救助,大病救助金施行按程序公平、公正发放,直达大病救助对象一卡通存折。
据了解,该县去年至今共计发放大病救助金1669万元,使11403人次重病患者得到及时救助,帮患病家庭度过难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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