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原子 通讯员龚爱华)在项目评标过程中不服从监管部门管理,还以罢评方式胁迫招标人以高于规定标准支付劳务费。记者25日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获悉,5名省专家因违规索要收取评标劳务费,被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曝光,其中一人被纳入“不良行为黑榜警示名单”。
近日,咸宁市淦河永安城区段新增治理施工项目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该项目在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借了5名评标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参与评标。
在评标过程中,这5名评标成员不服从监管部门管理,以罢评方式胁迫招标人以远高于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规定标准支付专家劳务费。 事发后,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当即召开党组会,根据《湖北省评标(评审)专家及专家库管理办法》(第二十条:专家参加评标、评审活动时不得索要超额的专家劳务费或消费)和《湖北省招标投标不良行为量化管理暂行办法》量化记分标准评标委员会较重不良行为规定,决定对评标委员会予以通报批评;对组长袁某记严重不良行为1次,扣12分,纳入“不良行为黑榜警示名单”,并提请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其清退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对黎某等4名评标委员会成员记较重不良行1次,扣4分;将处理结果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上予以曝光,并通过纪检部门将5人的违规行为函告其工作单位。
据悉,这是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认真履职、强化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环节监管、着力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又一案例。该局负责人表示,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评标专家法律意识和业务水平,加强评标专家管理和评标活动现场监管,督促评标专家切实履行职责,遵守评标专家纪律,确保评标活动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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