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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2017年民政工作将着重办好“十三件实事”

来源:咸宁新闻网 时间:2017-06-06 01:19

  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镇强)记者近日获悉,今年,我市民政工作将着重办好“十三件实事”。

  ——全面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深化养老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展“养老院服务质量建设年活动”,重点开展公建民营、医养结合示范机构建设;努力建成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社会化运营示范点;启动实施市社会福利中心、市老年公寓PPP项目。

  ——全面完成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专项行动。

  ——着力实施民政精准扶贫托底行动,加强与市扶贫办衔接,列出需要民政兜底的对象,由民政根据对象实际情况,单独施策,因地制定补助标准。全市农村低保最低保障标准不低于4000元/人/年。

  ——着力推进基层民政队伍建设,落实基层民政队伍人员、经费保障机制。

  ——完成我市地名普查成果(五表一图)制作验收、上报归档任务,推进地名成果转化“六个一”(地名文化丛书、地名标准图集、地名志、地名词典、地名专题片、地名管理办法)工程。

  ——开展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力争全市社会组织党建两个全覆盖。

  ——着力推进农村社区试点,探索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体系建设PPP项目。

  ——6月底完成备灾中心项目建设,依托备灾中心,年底完成应急避难场所和防灾减灾体验教育中心建设。

  ——督办各县(市、区)建立困难群众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重点完成农村福利院标准化体系建设,全面开展城乡低保按标施保工作,做到应保尽保。

  ——推进中福在线法人主体营销工作,确保2017年完成3.8亿目标,冲刺4亿年度目标。

  ——着力推进民政执法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法制工作机制,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建设执法队伍,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市儿童福利中心、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配套设施、干部队伍、管理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中心救助、安置特殊困难未成年人的社会效益。

  ——着力推进军休所、光荣院、福利院、烈士陵园等民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精神病人社会福利院项目的申报、建设工作。与咸安联合共建鄂南烈士陵园,推动申报省级烈士陵园工作。

编辑:shaop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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