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新闻网讯(香城都市报记者 庞赟 实习生 陈妍妍)日前,市政府出台关于实施“我选湖北·志在咸宁”计划,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意见。
为了吸引更多大学生在咸实习实训、就业创业,市政府将采取建立一项扶持资金、创新两项引才机制、打造三大聚才平台、完善四大服务载体、实施五项引才计划这五大措施。如每年筹措3000万元的大学生就业创业扶持资金,用于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住房补贴,奖励实习实训和就业创业示范单位,举办创业创新大赛和技能大赛,赴高校引才巡回推介,总结推广就业创业先进典型等方面;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社会组织中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提供实习实训岗位。营造有利于人才集聚、创新创业的环境,力争五年内众创空间达到50家,大学生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园区)10个以上,新增科技人员和大学生等各类创新创业人才10万人等。
同时,还有发放实习实训补贴、实行吸纳就业补贴、发放创业扶持补贴、发放就业见习补贴、落实基层就业政策、做好住房保障这六项配套政策。对在咸实习实训的大学生,按本(专)科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2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大学生在咸自主创业的,按规定落实个人创业20万元、小微企业300万元以内的创业担保贷款。落实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最高2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以及创业孵化基地场租水电费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对创业担保贷款额度在10万元以下的,可实行信用社区担保。对企业吸纳高校毕业参加就业见习的,根据大学生就业见习时间(不超过6个月),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发放见习补贴。改建或配置一批人才公租房,提升对引进人才的住房保障能力。园区、企业和社会组织建立功能完善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就业创业生活基地,按规定给予基地补贴。机关事业单位需要租赁住房保障大学生实习实训的,给予每人每月不超过200元的房租补贴等。
五年内,力争大学生在咸实习实训人数超过12万人,就业创业人数超过10万人,建立功能完善的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00家、创业孵化基地100家、人才创新创业超市2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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